凯利是雷蒙德的前辈。
几乎可以说是哥哥或者父亲一样的角色。
在巴巴尔星人中,雷蒙德可以说是最无能的那种人了。他没有办法欺骗蒙蔽厉害的家伙,不敢对自己要扮演的对象下杀手,在战斗方面也毫无天分。而且,在这些同族人的眼中,雷蒙德的性格也不讨喜:明明是个废物,对着外族人都下不了手,可面对比他更强的同族却要硬装出不服输的样子。
这么说不太好,但是,找遍整颗星球,可能也没有几个喜欢雷蒙德的族人。
连他的父母也以他为耻。
雷蒙德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认识的凯利。
……
现在回忆起来,雷蒙德都不记得,自己是怎么跟凯利变得熟悉起来的了。
凯利和他不同,是年轻的巴巴尔星人中最受欢迎的一批,他经常会外出探险,然后带回很多有趣的故事,给他们介绍他在冒险过程中认识的外星人。大家都觉得——至少在雷蒙德看来,他的性格诙谐幽默,为人可靠,做事细心体贴。也怪不得前辈们看重他,同龄人佩服他,小一辈喜欢他。
对于那个时候的雷蒙德来说,这种人简直就是自己的反义词。
虽然不太愿意承认,但是当时的雷蒙德真的不是什么好脾气,因为被周围所有的同族所不喜,他的性格反倒变得更加固执偏激。是那种别人跟他说一句“早上好”,他都要怀疑对方在嘲笑自己的程度,而且越是有名气的人跟他说话,他就越这么觉得。
从这方面来说,凯利能够把这样浑身竖满尖刺的刺猬捋顺捋平,是真的很了不起。虽然雷蒙德绝对不会承认,自己当时很像刺猬就是了。
“你现在也在别的星球探险吗?”
“是啊。我跟你说过,我要抓到一只特别厉害的怪兽,然后带回给族人看,让他们知道,他们以前瞧不起我的行为都是错的!”
雷蒙德嘀嘀咕咕,“就算没办法很好地欺骗那些外星人又怎么样?我一样能够达成我的目的,得到我想要的东西,说不定我还能比那些家伙做得更快更好呢。”
“当然,我一直知道,你其实很有能力。不过这两者也不矛盾吧。就算抓到了怪兽,你的演技如果能提高的话,还是能给你提供很多的帮助啊。”
“呃——”
“这么说来,你的演技还是没有提高喽?”
“……”
“你啊,也别再跟族人赌气了。你们当时年纪都还小,说的都是气话,笑一笑把它们忘了又能怎么样?”
“那是你,不是我!”
“雷蒙德——”
“何况,当时被嘲讽的人又不是你,你知道我当时是什么感受吗?你凭什么让我忘我就要忘掉?”
“……”
凯利静静地看着他,没有说话。
“好吧,好吧。”
情绪一上头,就什么话都能说得出来,雷蒙德很快就意识到自己的用词有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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