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三十九章 又一个破绽_人间之盛世宝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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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的,时间上没有律师自由。

  陈经理是这里的熟客,非常熟练的点了一套。而王艺璇完全没有关注陈鹏程点了什么,她现在满脑子都是案子。因为终于有了实质性的重大进展,头脑正处于十分兴奋的状况。

  首先要说清楚,在法庭上,偷偷录音一般是不会被视为有效证据的,我们只能通过这种手段来获取信息。王艺璇开门见山说。

  陈鹏程点点头,这点我也明白。

  王艺璇继续说:在录音里,那位吕老先生说,陈秋香女士立遗嘱的时候,他也在场,另外还有护工和公证员。这其实是很关键的信息,但不知道是有意为之,还是没有在意,吕老先生其实说的很含糊,并不精确。

  在这里,我发现了一个问题。按照法律规定,立下遗嘱时必须要有两个见证人,这次公证员算是一个,那么另一个见证人是谁?按照常理说,不太可能是护工,那么在场的人里只有吕老先生充当见证人了。

  但遗嘱的受益方是吕升阳,吕老先生是吕升阳的爷爷,可能算是遗产的利益相关方。那么法律又规定了,利益相关方不允许充当遗嘱的见证人。

  陈鹏程听到这里,忽然大为兴奋:你的意思就是说,因为吕老先生是利益相关方,如果被法庭认定为不能当见证人,那么这份遗嘱就是无效的?

  理论上可以是这样,当然具体法庭怎么看待也不是我们说了算,但我们可以尽力去引导。王律师的措词很严谨,并没有百分之一百说死,但已经有很大可能行了。

  陈鹏程很失态的锤了锤拳头,非如此不足以发泄心里的激动。如果这份遗嘱无效,那么如果还有另一份遗嘱,是否可以生效?

  王艺璇很惊讶:还有另一份遗嘱?

  陈鹏程点点头:先前老姑曾经立过遗嘱,说是要把房产留给我,但后来又立了新的遗嘱,就是你看到过的那份,遗嘱上房产给了吕升阳。

  那么按照法律规定,前面第一次遗嘱自然就失效了,可是如果后面的第二份遗嘱是无效的,那第一份遗嘱就可以再次生效吧!

  王艺璇比较谨慎的说:这个问题法律上比较复杂,我的回去查阅一下条文。

  陈鹏程还是很高兴,难得露出兴奋的表情:我敢肯定,吕家那个老头子一定采取了某种手段,诱导我那老姑立下新的遗嘱,所以之前我一直想以此作为否定遗嘱的突破口,没想到在程序上也有突破口。

  但是还有一个情况。王律师继续分析说:当时护工也在场,如果护工肯当见证人,在遗嘱上补充签字,那么这份遗嘱就又有两个见证人了。

  陈鹏程像是被泼了一盆冷水:这很难取信吧?说是护工在场,但谁又能证明她在场?难不成随便找一个人声称自己在场,就可以补充签字当遗嘱见证人。

  当然不可能随便一个人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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