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21章 第 21 章_白月光成了我的猫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  必在意,却又不得不在意。

  大环境如此,格外特立独行总是容易被针对。

  王妃希望燕珂这辈子活得自在,却也更希望她平安喜乐。

  燕珂老实回答:“不知道。”

  她从来不知道什么是喜欢,但从见到朝莲的第一眼,她就感觉是这个人了。

  可能……是朝莲长得太好看了?

  不过这段喜欢早已被扼杀掉,以朝莲的性子,哪怕她再强求,也绝无可能。

  段景砚某些方面性格跟她很像,如今将来一定要成婚,选段景砚这么一个夫婿似乎也不错。

  刚爬到矮坡上的橘猫听见燕珂的话,上前的脚步一顿,眼中的欣喜也瞬间暗淡了下去。

  不知道?

  也就是“有可能”的意思了?

  镇北王妃砸吧了一下燕珂的话,拍拍她的肩膀:“总有一天会知道的。”

  燕珂看着坐在篝火处的段景砚,眼前浮现的却是朝莲清冷的眉眼,她皱了皱眉,收回视线,问镇北王妃:“母亲,什么是喜欢?”

  镇北王妃觉得女儿的这话好笑,仰头望着没有星辰的夜:“这个我可答不上来,毕竟我早就不喜欢你父王了。”

  燕珂被这话吓出一声冷汗:“他以前偷偷去西山打猎的事,你都知道了?”

  镇北王妃瞪大了眼,赶紧从怀里掏出一个小本本,用一支木棍裹着的炭笔在本本上边记边念叨:“好你个燕明戈,原来还有这事瞒着我,南征回来跪不断五根搓衣板别想回房!”

  那只炭笔不知王妃自制的,笔尖硬而细,关键是方便随身携带,也不用墨水。

  王妃以前说那叫铅笔,但因为里边的芯子跟炭差不多,燕珂她们叫那笔为炭笔。

  用炭笔写字比用毛笔简单,燕家上下很容易就学会了,飞鸽传书时为了方便,也经常用炭笔写。

  毕竟用毛笔蘸墨写的,遇上雨天,送出去的信被雨水浸湿了可能就晕成一团,什么也认不出了。

  燕珂后知后觉自个儿出卖了老爹,眉峰蹙了蹙:“母妃,你该不会又想跟父王和离吧?父王说了事不过三啊。”

  她八岁那年有幸看到过一次镇北王妃跟镇北王闹脾气,王妃和离书都写好了。

  但镇北王看到那封和离书,脸色是燕珂从未见过的阴沉。

  她那时候年纪小,怕他们吵起来会动手,想跑去劝架,却瞧见她父王把她母妃按在回廊柱子上亲……

  她后来才知道,王妃在刚生了她那一年,因为一些事,也跟镇北王闹了别扭要和离,把她父王气得个半死。

  “你这丫头,胡思乱想些什么呢!”

  镇北王妃把燕珂头发揉成了个鸟窝,才慢悠悠道:“喜欢便是心悦,大概可以叫做‘一见钟情’或‘日久生情’。但比喜欢更深的,在我曾经生活的地方,那里用一个字来形容,叫‘爱’。”

  “爱?”燕珂不太明白。

  大昭朝有这个字,但表示的是喜好

  请收藏:https://m.96bqg.com

(温馨提示: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,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)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