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三十章 不速贵客 下_玩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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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或者写一首《燕歌行》来。

  是什么样的环境,才使得王画能拥有这样的才艺的?

  来到书房,果然不少书籍,有许多书籍插了书签,明显王画经常翻阅的。

  这时候书籍可不象后来的书籍,很重很厚。因为纸张厚嘛,不然李密看一本《汉书》,象今天这样,如果不是翻译版,拿在手里也就那么两三斤重。可他还要挂在牛角上干嘛?李密当时岁数就是再小,也不会连一本《汉书》捧不动吧。捧是能捧动的,但捧不了多长时间,也没有办法阅读,纸张厚,必然会造成整本书籍厚。一卷就是一大本了。

  这还好一点,有的还是竹简版的,一本《史记》能有好百斤重。这都是王家攒下来的心血,还有王画两次从洛阳也带了一些书籍回来。还是以竹简版为主,加上书房本来不大,因此看上去,挤得满满的。这也是王画唯一感谢他老子的地方,这些古书一本都没有便卖。

  几个少年看了后肃然起敬。

  看,人家很穷的(相对他们而言,王家现在就是这样,在唐朝还是中等略略偏上的),可居然拥有这么多书籍。这才难得可贵。

  但小东西开始捣乱了。

  以前王画写的字不多,但两个洛阳之行,因为有了钱,买了一些纸笔与砚墨回来,书房里有许多王画写的字。反正现在王画在青山沟,也没有人向他求字,都留在书房里。这些字除了王画最常用的那种小草外,还有露出两次面的大草,同样也不多,最多的还是那种肥腴刚遒的楷书,以及少量那种砖头隶书(感谢一位书友起的金砖郑路形容词,仆佩服)。除了这四种字迹外,还有一些奇奇怪怪的字体。

  明显相比于这四种字体,其他的字体要逊色一等。王画的底子在哪里,他练书法的时间有可能是这些小家伙的十倍时间,因此同样不弱。最难得是这种字体的创新,好多字体在唐朝,或者在以前都没有看到过。

  除了字外,还有少量的画,同样笔法新颖,见所未见。

  小家伙长大后喜欢与文人雅士交往,确实从小她就对文学艺有着爱好。

  看到这些字与画后,眼睛里放着光,开始将这一卷卷、一幅幅的字画往怀里抱。

  李隆基开始还说:“干嘛呢,干嘛呢?”

  好歹要注意一下形象吧。

  可两声说完后不对了,李裹儿、李季姜,连五岁的小屁孩子李重茂也加入争抢活动中来。得,形象次要吧,自己趁早抢一点。

  王画看了眼睛一黑,敢情一群土匪在扫荡!

  他擦了一下头上的冷汗,说道:“各位殿下们,就是你们要小子的这些字画,也等会儿吧。马上就要开宴了,不能抱着它们在手里吃饭吧?”

  看,特别是小玉真,人又小,两只手都抱不下去了,怎么拿筷子。

  但王画白替他们担心了,各自心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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