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六十八章 人间烟火_仙缘剑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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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七年后,书剑居。

  元清半躺在藤椅上,眯着眼,似寐非寐。

  座前是一方书桌,桌上笔墨纸砚,镇架玺筒,一应俱全,只是墨迹枯涸,狼毫硬结,显然许久未动了。

  书桌两侧各放有两幅桌椅,其后墙上挂着七张不知名兽皮,左四右三,皆单书一个铅灰“剑”字。

  字非大家名体,然飘逸锋锐,如风似剑,别有一番凌云之势。且若细细观之,便会发现,七字同体而其形各异,却又一脉相承。

  时光悠悠,转眼已是烈阳当头。一总角小童,手捧着一小口青坛,一路蹦跳着从铁匠铺到书剑居。

  “老师,曦儿给您送酒来了。”小童将青坛放在书桌一角,躬身拜道。

  元清随口应了一声,而后并指虚引,但见酒水如柱,飘然而起,汩汩落入少年口中。

  小童对此早已见怪不怪,自顾自拿起桌上书册,走到一旁坐下,放声诵读。不过须臾,书肆内已尽是朗朗书声。

  渐渐,日落西山,小童亦停止诵读。放好书册,正衣起身,再度向元清一拜,恭声说道:“老师,曦儿告退。”

  元清仍未起身,不过这回却连应都没应一声,仿佛彻底坠入深沉梦境。

  小童十分懂事地抱起早已空了的青坛悄然退去,随后不久,便见星辉烂漫,月满枝头。

  忽而风起,门窗随风轻掩,元清双目紧闭站在书桌前,垂腕临笔,周身银霞明灭不定,却如泥塑木雕般一动不动。

  良久,银辉缓缓敛去,少年一声轻叹,放下手中青毫,重新躺回藤椅上,澄思静气,再入无我之境。

  七年前。

  感柱子质朴,又因胖小子想起汾河村旧事,加之妖兽之患迫在眉睫,元清凡心蠢动,决意留居青州府。

  于是连施手段,以夜明珠当取万千金银,又尽数付之,盘下裁缝铺,改做书肆,与柱子铁匠铺隔街相望。

  柱子一觉醒来,不见元清,本以为二人缘分已尽,虽颇感遗憾,但想到自己曾与仙人称兄道弟,把酒言欢,也就安然受之。

  此时再见,意外之余亦不禁激动万分,三步并作两步冲到书肆内,高声问其去留,得到肯定答复后更是大喜过望,正颜肃容,誓要再请。

  元清自是笑呵呵应了下来,柱子随即放声大笑,并豪言宣称,酒管够!

  当晚,小院之中大摆宴席,席上酒肉相伴,鸡鸭俱全,于这三口之家着实是难得之奢侈,直把小胖子馋得两眼放光,口水涟涟。

  妇人在得知可与上仙为邻后,满腹怨气瞬间烟消云散,一晚上台前灶后,忙得不亦乐乎。

  元清常年辟谷,故只是浅尝辄止,一桌子饭菜倒有一大半进了柱子腹中,不过酒却一碗接一碗喝个不停。

  只因此酒虽为柱子自家所酿烧酒,色浊味淡,远不及烧刀子爽烈,更比不得赤焰玄灵,但在元清品来,却别有一番烟火意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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