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九百三十四章 事了拂衣去,千里不留痕_林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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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眼中异色连连,待的笑容收敛之时,翩然转身,手持玉箫,离开离去。

  只是转身后,终究还有不舍,临别之时又看了林云几眼。

  炎云城中,林云一剑斩杀七人,并未察觉到这来自远方佳人的惊鸿一瞥。

  哗!

  随着血骨界域的人,尽数死在林云手中,这城中数不清的人群纷纷倒吸了口寒气。

  林云一人战一界,竟然将对方给全都横扫了,全部杀完,一个不留。

  这太可怕了!

  这是谁都没有想到的结果,那些高等界域的翘楚,脸色都无比难看。

  来之前,他们可是纷纷叫嚣,林云必死无疑。

  可眼下的结果,却无情的扇了他们一个而过,高等界域所谓的骄傲,在林云面前连个屁都不算。

  我有一剑,斩了便是。

  在这诸多高等界域的翘楚,还有好些黑鲨界域和幽云界域的翘楚,他们与林云仇怨不小。尤其是黑鲨界域,有两人死在林云手中,被都被夺走了道兵。

  原本想着,若是林云落在血骨界域手中,还能现身狠狠羞辱一番对方。

  顺势将对方拿走的道兵,给他重新拿回来,也算是一雪前耻了。

  哪里想到,整个血骨界域在炎云城中的人,都被林云杀了个一干二净。眼下这帮人别说现身,连直视林云的勇气都没有,唯恐对方发现自己,一个个吓得面如死灰,不敢抬头。

  嗖!

  血龙马闪电般转了一圈,将孔煊还有其他几人的储物袋,全都收入囊中。

  做好这一切后,方才嘿嘿一笑,重新落在林云的肩膀上。

  “走!”

  林云目光在人群中扫了一眼,便从容而去,眨眼便消失在众人的视野中。

  事了拂衣去,千里不留痕!

  林云走了,可在炎云城中出剑的风采,必将深深的印在城中众人的脑海中。

  尤其是他所说之话,让城中中等界域和下等界域的人,热血沸腾,激动不已。

  太狂了!

  这才是剑客的风采,人人都争,我为何不能争!

  谁说这通天之路的宝物和机缘,唯有高等界域才能享用,人都可以争。

  即便是蝼蚁,也有仰望天空的权力,纵使身位流星又如何,只要绽放出光芒,便是永恒的瞬间。

  吾辈剑客,何谓生死,何惧一战。

  今日之后,属于葬花公子的名号,必将震动这苍龙区域。有关他的传闻,绝不仅仅只是言语上的狂妄和霸道,他用自己的实力,踩在死去的孔煊身上,名扬四方。

  整个血骨界域,都成了他的踏脚石。

  等到了苍龙禁界开启之日,他林云绝不会仅仅只是一个旁观者,任何人想要打的主意都得好好掂量掂量。

  半天之后。

  夜幕将要降临之时,一片荒山之间,林云缓缓停下了脚步。

  他肩膀上的血龙马,眼中也是闪过抹异色,一双眼珠子不停的转悠着。

  “朋友,你从炎云城一路跟到现在,天都快黑了,还不现身吗?”

  林云目视前方,淡淡的说道。

  “嘻嘻,葬花公子……果然有些名头。不过想要我现身,你确定吗?见了我的男人,要么丢了魂,要么丢了命,小家伙,你觉得你会丢掉什么?”

  有些俏皮的女子声音,回荡在荒原上。

  声音中蕴含着颇为奇特的味道,似乎有种魅惑人心的手段,让人心猿意马,不由自主就放下了防备。

  还真有人!

  林云心中一沉,他只是有所察觉,并不敢真正确定。

  可没想到,随便试探一番,竟然真有人一路跟他跟到了现在。

  血骨界域的人?

  不像……这人的实力,明显比孔煊强上太多。若她愿意出手,在我和孔煊交手之时,有大把的机会。

  那是?

  日曜之灵!

  林云思绪如电,很快就想到了问题的关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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