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)第49章 三道正菜和一道甜点心_名利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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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儿,活像戴上铃铛领队的大公羊——

  ①奥地利和西班牙最高的勋章。

  另外有一位约翰-保罗-杰弗逊-琼斯先生,名义上在美国大使馆供职,实际还是《纽约雄辩家》报纸的通讯员。他想讨好斯丹恩夫人,吃晚饭的时候特地提起他的好朋友乔治-岗脱,问他喜欢不喜欢吃巴西胡桃?这当儿刚好大家都不在说话,因此把他的话听得很清楚。他说他和乔治在拿波里来往很密,还曾经一起逛过维苏维斯火山。后来琼斯先生写了一篇文章,细细的报道这次宴会的详情,不久便在《雄辩家》报上登出来。他把客人的名字和品位都记下来,在几位要人的名衔底下还加上几句介绍他们的家世和经历。关于女眷们的外表,他形容得淋漓尽致。他又描写听差们的穿戴和身量;他们怎么伺候客人,吃饭的时候上了什么菜,喝了什么酒,食品橱顶上有什么摆设,碗盏大概值多少钱,没有漏了一项。按他的计算,请这么一顿饭,每个客人总要摊到十五到十八块美金的费用。这位琼斯先生后来常常提拔新进,叫他们带了介绍信来见当今的斯丹恩侯爵,说已故的侯爵和他是很好的朋友,一向相熟云云,直到最近才不大写信了。那天晚上他对于一位年轻位卑的贵族名叫莎吴塞唐伯爵的非常不满,因为正当大家按照次序走进饭厅的时候,伯爵走上一步抢在他前面。他写道:“我走到那位聪明可喜的、口角俏皮的、杰出的、时髦的罗登-克劳莱太太前面,打算扶她到饭厅里去,不料一个年轻的贵族突然插在我和克劳莱太太中间,出其不意的把我的海伦①抢去了,而且竟没有向我道歉。因此我只得和那位太太的丈夫克劳莱上校殿后。上校身材壮大,脸色红红的,据说在滑铁卢战役中大大的显了一番身手。他的运气比那些在纽奥里昂作战的红衣军士好得多。”②

  上校是初次在上流社会里露脸,不好意思得直脸红,仿佛十六岁的男孩子遇见了姊妹的同学。前面已经说过,忠厚的罗登向来不惯和女人们打交道。他在俱乐部和军营的食堂里碰见的全是男人,倒觉得很自在,时常和他们在一块儿骑马,赌赛,抽烟,打弹子,哪怕是跟最撒野的家伙周旋也不觉得为难。从前他也有过女相好,可是那已经是二十年前的事了。我们在戏里看见过③,玛罗那小伙子见了哈德卡色尔小姐虽然局促不安,以前倒也是在女人队里混惯的,克劳莱上校的相好和玛罗的朋友便是一类的人物。时下的风气谨严得很,大家不敢提起这种女人。其实名利场上千千万万的小伙子天天跟她们在一起追欢作乐,到晚上,各个跳舞厅里到处是她们的踪迹。谁能否认跳舞厅的存在?它们还不是和圣詹姆士皇宫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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