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章一零二四 背后有人_第一氏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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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刻表情彻底失控。

  肆意开火,屠戮桃花仙社团成员的野狼,痛并快乐着。

  痛是因为害怕、恐慌。

  野狼团拥有内城区重火力的事,是不能泄露出去的机密,一旦让外城区的人都知道这件事,他距离大祸临头也就不远。

  那是两方面的大祸临头,来自两个不同的对象——亦或者说,阶级。

  快乐就很简单,“龙卷风”威力巨大,真实杀伤力就连他基地里的那些内城区大杀器都远远比不上,眼看着桃花仙社团成员在他的枪口下,一个接一个,一片又一片的被肢解,他感受到了最纯粹的快乐。

  杀戮与毁灭,带给了他至高的享受。

  这种享受,就叫作主宰他人的命运与生死,对他人予取予夺。

  野狼生平最沉迷这种享受。

  在他一惯的认知与体验中,那是比美人、美酒带来的快感要浓得多,甚至是浓上十倍百倍的东西。

  “去死吧!废物们,傻叉们,蝼蚁们,去死吧!跟老子为敌,你们就只有死路一条!哈哈,去死吧,都去死!”

  一边叫喊一边开枪的野狼面红如枣,口水横流,浑身发烫,状若疯癫,真就跟一条疯狗没多大区别。怪不得明日城的人都叫他疯狗,称呼野狼团为疯狗团。

  “去死,都去......”

  野狼正沉浸在极致的享受与美好中,浑然忘我,乐不思蜀,快乐得如在云端,忽然声音戛然而止,整个人愣在那里,满眼都是迷茫,犹如在做梦一般。

  他的反应很诡异,但很合理。

  造成他这种反应的原因只有一个。

  他手里的源能枪械没了。

  他明明刚刚还在开枪,但到了这一瞬,手里忽然就空了,他保持着端抢射击的姿势,可是“龙卷风”步枪却毫无预兆的消失了!

  “我的抢呢?我手里那么大的一把源能步枪呢?刚刚还在的,怎么就没了?”

  野狼怒发冲冠,转头就朝自己身边的近卫精锐咆哮,“老子的枪呢?谁吃了熊心豹子胆,敢......”

  他的咆哮声又戛然而止。

  这回他不仅愣住了,而且恐惧得浑身发抖,就好像见了阎王。

  阎王自然没有,人倒是有一个。

  那是一个衣着普通,身材颀长,气质特异的人。

  赵宁。

  在赵宁脚下,则是横七竖八倒成一片的野狼近卫强者。

  野狼看到了他的枪。

  那把“龙卷风”如今就在赵宁手里,对方虽然没有拿枪比着他,但野狼莫说动弹,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。

  他浑身打颤,抖如筛糠。

  别人不知道,野狼自己可是清楚,他身边这几个近卫都是入了品(御气境初期)的正经强者,每个人都能以一当百,在街头战场不说所向披靡,至少是可以纵横捭阖!

  而现在,他们全都躺在赵宁脚下一动不动,气息全无,俨然是一具具尸体了!

  野狼是下品上(御气境后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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