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727章 打不过也耗死你_三国从忽悠刘备开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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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肉撕裂的牙酸摩擦。拔出的时候,随着鲜血一起喷射而出的,还有混合不明的内脏碎块。

  一批批的昆仑奴蛮子,就这样被高效收割,对面的汉兵却如同坚定的杀戮机器,机械而重复,眼睛都不眨一下,除非是直接被血泉喷到眼睛上。

  如漆的狰狞形态,让汉军士兵内心对于杀戮同类的负罪感降到了最低,因为缺乏见识,他们一辈子都没见过这样的野人,他们内心甚至觉得这都不是跟自己一个物种。

  虽然这种想法严格来说是不对的,但不得不承认在战场上,这有利于降低士兵们的心理负担。

  而且野兽一样赤身不穿衣甲的状态,加上漆色肤色与鲜血之间的对比色差,终究不如淡黄色和白色皮肤与鲜血之间的色差来得明显。

  所以很多蛮兵纵然被杀得浑身浴血,对面的汉兵感官刺激也不强烈,注意力不往这上面想就很容易忽视。杀着杀着越来越顺手,就愈发士气高涨,全部成了机械冷静的战争机器。

  肉搏收割的同时,双方的弓箭手也拼了命地瞄都不瞄就胡乱朝着前方覆盖放箭。

  汉军在远程武器方面,倒是也跟这些蛮子差不多,居然用的是交州产的麻弦弓为主,弩的装备比例极低,在北方战场这两年大显神威的神臂弩,赵云更是几乎没有装备。

  牛筋弦的远程武器,虽然弹性势能巨大,箭矢劲力霸道,但终究是太怕极度湿热的气候环境,老化太快。

  而赵云既然知道这儿的蛮子都不穿衣服,对于无甲单位,麻弦弓射出的箭矢穿透力也已经足够了,何必强求用弩呢。

  双方都是清一色的麻弦弓对射,火力一样的孱弱,杀伤效果却截然不同。

  汉军士兵至少普遍穿了皮甲,军官和将领甚至还有护心镜或者胸甲等重点部位的金属防护,里面还衬棉麻的薄薄衬衣,以免甲胄擦伤皮肤、并适度提供缓冲。

  这样的防御,对于五十步外就威力大减、八十步外破甲能力几乎为零的麻弦弓,已经是绝对够用了。只要不被淬毒箭矢直接射中手足脸面皮肉,就没有大碍。

  火力倾泻交换之中,一批批密集的漆色蛮兵被成片射倒,随后被混乱的战场践踏环境收割毙命。

  “杀!杀!杀!”

  “大汉万胜!杀光这些侵犯大汉疆界的蛮贼!犯我大汉者虽远必诛!”

  血腥的步兵阵战只持续了短短一刻多钟,潮水一样狂涌而上的蛮兵被如同磐石砥柱一样的汉军大阵反击拍碎,尸横遍野。

  为赵云统领这支步兵中军主力的,乃是赵云麾下的魏延。魏延也不骑马,而是挥舞着双手大刀,坚定地跟着部队步战督战。

  他的大刀已经砍缺了口,此战可谓他跟随赵云、从军七年来厮杀得最迅猛狂暴的一战。敌人数量之多、层层叠叠冲锋往上涌之迅猛,为此前历战所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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